塘里捞出不少白虾,这种生活在水井里的小虾米,不见阳光,不吃浮游生物,通体莹白,可以直接扔进嘴里生吃,又鲜又嫩,李煜在空间池塘里放了不少,没想到这些虾米经过泉水改造,从虾米变成了大虾,而且味道更鲜,就是生吃也无腥味。

捞了不少白虾,李煜的灵体快速返回,出了厢房,把白虾送去了厨房之后,也加入围观的行列,猴子和李节桥已经钓上来四五条黄鳝,最大的一条居然有四五两重,看来这个池塘该清理一次了,一些很难长大的东西都出现大个头,对整个小池塘的生态链并不是件好事。

河里的黄世仁累坏了,再加上水草里有蚂蟥,已经在他手臂上叮两个了,幸好被他发现的早,都打掉了。除了最初摸上来两条之外,好半天都没有收获了,正要放弃时,他突然钻进水里,从脚底下扣上来一只老鳖,像盘子那样大,至少有二斤重。

“不行啦,我累坏了!英雄不提当年勇,想当年我一下水,不摸十条八条大鱼绝不上岸。”黄世仁举着那只大老鳖,气喘吁吁的上岸。

其实他能下水,摸到摸不到鱼都算履行赌约了,李煜不会再说不中听的话。李煜接过老鳖,顺手把他拉上岸,说道:“现在老哥摸鱼的本领也不差!今天晚上不走了,和我们大伙干几杯!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,都是乡里乡亲的,有什么不是,咱们酒桌上解决,以后该是朋友还是朋友,不要记仇。”

“小兄弟哪里的话,你能不恨老哥已是天大的恩情。今天是老哥的不对,不懂绿色蔬菜的行情,说错了话,等到了酒桌上,老哥向你陪酒道歉。”黄世仁从村里的养鱼户到城里倒腾蔬菜,本就是心思活络的人,知道今天从城里来的土豪是全市最有名的两家大酒店的老总,如果能趁机拉上一点关系,以后的路子就畅通了。

他这话说得有水平,明明已经答应了留下来,却没有说出留下来蹭饭的字眼。

吴大富、倪楠和李煜的关系现在简直说是如胶似漆,想分也分不开,李煜家请的客人越多,就说明越没把他们当外人,他们自然也更欢喜,而且李煜不是那种古板的人,这也是他们乐于和李煜打交道,并且关系越来越好的缘故。

二傻子左手抱着一个西瓜,右手拿着一个茅瓜,边走边啃茅瓜,慢吞吞的往家走,逢人便说是小煜送的,不是自己偷的。还说李煜请他留下来吃饭,不过自己不肯,因为小哥家的瓜太好吃了,他要抱回去给父母尝尝,而且小哥家人多,还有仙女似的漂亮女人,看得他心慌慌的,也吃不了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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