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想通了?”孙爱玲把长大的闺女抱在怀里,像小的时候,每一次闺女哭着问自己,她不是儿子就不是她爸的孩子了吗一样,哄拍着女儿的背。

“……”因为她不是原主啊。

原主从里到外,都是她爸亲生的。

她觉得,她爸爱她,对她好,都是理所应当的。

她爸没有做到应该爱她,却对沈家的人那么好,原主心里有一口气赌着,性子就变得拧巴了。

可她不是。

她的身体是她爸亲生的,她的芯子不算是。

她爸对她这个闺女不怎么样,她对她爸的感情也差了“亿”点点。

没了感情的牵绊,她完全可以把她爸当成领导哄。

谈钱伤感情,谈感情伤钱。

她对她爸少了一点感情,所以就该她得钱了。

只是,沈梦晴不可能告诉孙爱玲这些,她嘻嘻笑着从她妈的怀里抬起头,娇俏的小脸好看极了,让孙爱玲的心软绵绵:“长大了呗。”

孙爱玲叹了一口气没再说别的,“钱留着。”塞到女儿的手里,“都是工作的人了,身上肯定得带点钱。”

“万一有什么事情,需要花钱,你总不能问同事借吧?吃饭自己掏钱,咱不占人便宜。”

“你买新衣服的钱……等你爸给你……”

好不容易女儿想明白了,又还拿捏住了沈国华,孙爱玲也不愿意这个时候拖女儿的后腿。

更何况,沈国华给女儿花点钱怎么了,过分吗?

“回来了?”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的沈国华手里拿着一份倒过来的报纸。

看破不说破的孙爱玲:“……”

“你说我去领个100出来怎么样?”

“不怎么样。”孙爱玲不同意,“结婚之后我们约定好的,不是特殊情况,定期在银行的钱,绝不往外拿。”

“平时一般的开销钱,都留好了,所以我不同意。”

“……”沈国华皱皱眉毛,没说孙爱玲不对,“那我再另外想办法吧。”

女儿那么相信他,连他妈给的钱都不要,非要穿他给她买的衣服,他怎么可以让女儿失望。

大不了,他跟同事借一借,等下个月发工资了再还。

想到这儿,沈国华把报纸往旁边一扔,躺下睡了。

睡梦中。

男凝:这个女人的皮肤可真白。

男凝:可惜,屁股有点小,不知道能不能生个儿子。

……

“晴晴?晴晴……”

睡梦中的沈梦晴被她妈摇醒,“今天又起晚了,昨天你什么时候睡的?”

“天亮了?”困顿的沈梦晴伸了一个懒腰,总觉得才闭上眼睛,天就亮了,根本没怎么睡。

等等……

好像又做梦了。

是老天奶赏赐的那个金手指吗?梦到什么来着?

她怎么记不起来?

敲了敲脑壳,沈梦晴特别想确定,这个梦是不是金手指。

可惜,把太阳穴附近的皮肤都敲红了,都没回想起梦的具体内容。

“晴晴。”孙爱玲往沈梦晴的粥碗里夹了一筷菜,“凭你的文凭,除了派出所,其他好的工作,你也能找得到。”

“胡说什么呢?”听出孙爱玲这是想让女儿换工作,沈国华不乐意地皱眉,“晴晴才破了一桩命案,立了功,前途无量。你别给晴晴瞎出主意,毁了晴晴的前途。”

其他工作,哪儿有在派出所当警察好。

沈国华对这份职业,有着极厚的滤镜。

他知道,沈家的其他人同样是这个情况。

孙爱玲:“……哪好了,闹得晴晴天天晚上做噩梦。”

“……”她做梦的样子被她妈给看到了?怕夫妻俩吵起来,沈梦晴连忙说道,“妈,我最近觉得,在派出所待得挺好的。”

“我都适合了。”

“至于做梦……谁睡着了不做梦?跟派出所的工作没关系,这次破案,我表现得挺好的呀,都没有被吓到。”

当然了,谭所他们为了保护她,压根儿没让她看到毛林林的尸体。

他们都商量好了,她这个情况得循序渐进,从不是那么恐怖的开始,让她一点点接受。

“就是。”女儿没有打退堂鼓,沈国华的底气老足了,“那么好的工作,换了一准后悔。”

孙爱玲:“……”

“真的适应了?”还以为离开刑侦队回到派出所,女儿就不会遇到那么多吓人的案子,最多是处理邻里邻间的一些小矛盾。

谁会想得到,女儿到了派出所接手的第一桩案子,又是人命案。

孙爱玲纠结了一个晚上,跟女儿出息比起来,选择了女儿的平安健康。

又不是换了一份工作,女儿就没出息了。

谁规定了,只有在派出所工作才算出息的?

“适应了。”老天奶那么大方地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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