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累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饿了?”

    “还好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想我了。”

    红瞳女士闭上眼:“闭嘴。”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笑了一声,听话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车内只剩下低低的音乐声。

    那是一首老歌,前奏颗粒唱片调的拨片旋律响起,五千多年前他常听这首歌,五千年后,还是这首歌,很耐听。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忍不住跟着调调哼唱起来。

    “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,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...”

    “难听。”

    “我靠,这歌还难听?!”

    “我是说你唱的难听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红色跑车穿过新市的黄昏,从江边驶入林荫道,又沿着宽阔的主路驶向城北。

    最后,车子开进了一处高档小区。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场,停好后,牵着红瞳女士上楼。

    电梯一路上升。

    镜面墙映出两人的身影。

    一个花衬衫张扬得像盛夏,一个白裙红瞳清冷得像初雪。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低头替她理了一下项链,红瞳女士嫌弃地拍开他的手,却没有把项链摘掉。

    电梯门打开。

    走廊尽头那扇门几乎是在他们按响门铃之前就开了。

    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门内。

    男人穿着家居服,手里还拿着锅铲,围裙上沾着一点面粉;

    女人头发松松挽起,眼角有浅浅的细纹,笑起来时却如同秋天的水般温柔。

    见到他们来了,两人喜笑颜开。

    中年女人笑得灿烂,拉着红瞳女士的手往屋里走。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,站在原地像条狗。

    最后,他连抗议都没人在意,只有中年男人的一句:“再不进来你就出去!”

    中年男人:“小雪,快坐,叔叔阿姨今天做了好多你爱吃的。”

    中年女人:“是啊小雪,今天炖了汤,还做了你爱吃的虾。上次你说那个凉拌藕片不错,我今天又做了一盘,放冰箱里镇过了。”

    屋子里灯光温暖。

    客厅不大,却收拾得干净。

    窗台上养着几盆绿植,茶几上放着半盘切好的西瓜,电视里正播着晚间新闻,厨房里传来锅铲碰到铁锅的声响,油香、汤香、米饭的热气混在一起,缓缓铺满了整个屋子。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最终还是进了门。

    一进门,他就很自然地瘫到沙发上。

    中年男人:“去洗手,顺便把碗筷摆了。”

    红瞳女士:“爸,我去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,就让他去!”

    “还不快点!”

    花衬衫男人一开始庸庸懦懦,但听见一声黑色皮质物抽打空气的噼啪,整个人立马就精神地跑去厨房了。

    厨房里,传来花衬衫男人的唉声。

    “唉,我堂堂一家之主,竟然沦落到摆碗筷。”

    中年女人笑着说:“一家之主先把筷子拿对齐。”

    红瞳女士坐在餐桌旁,看着花衬衫男人在厨房和餐厅之间来回走动。

    他一会儿嫌碗太烫,一会儿偷吃一块排骨,一会儿又被中年男人拍了一下手背、踹一下屁股。

    灯光落在男人身上,把那件夸张的花衬衫也照得柔和起来。

    她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。

    想起风雪漫天的山巅,想起剑光横过天地,想起无数次针锋相对,想起彼此谁也不肯低头的四千九百年。

    那时他们都以为,世间最难得的是大道,是胜负,是长生,是万万人仰望的高处。

    可后来才知道,有人等门,有人留饭,有人嫌你话多却还听你说完,竟也是极难得的事。

    它明明每个人都能做到——

    按时回家,好好吃饭,把一句关心说出口,把另一个人的喜悦当成自己的事,吵闹着、将日子过得热乎。

    可人世纷忙,心事沉重,许多人走着走着,就把这些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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